1、通感
通感,又叫“移觉”,通俗地讲就是感觉的转移。也就是在描述客观事物时,用形象的语言使感觉转移,将人的听觉、视觉、嗅觉、味觉、触觉等不同感觉互相沟通、交错,彼此挪移转换,将本来表示甲感觉的词语移用来表示乙感觉,使意象更为活泼、新奇的一种修辞手法。在通感中,颜色似乎会有温度,声音似乎会有形象,冷暖似乎会有重量。用现代心理学或语言学的术语来说,这些都是“通感”。
其实,同感指的就是:
1、感觉的相互挪移。
2、感官相互沟通所产生的联想。
比如,我们常说的“秀色可餐”,按照常理,应为“秀色可看”。看用眼睛,是视觉,餐用嘴巴,是味觉。因此,这是用了通感的修辞手法。
“通感”的修辞手法,在诗词创作中,往往和意境密切相关,是一种比普通的修辞更高超的描写手法。我国诗人很早就使用了这种手法,他们常常打通视、听、嗅、味、触五种感觉的界限,使之声色并茂,动静结合。
如宋朝方岳的《送别薛丞》:
题遍南墙玉,与春相伴归。
花明晴岸阔,帆转暮江肥。
鹃老催红药,云香近紫微。
樯竿两燕子,也带笑声飞。
其中“云香近紫微”。妙在说云是香的,云,本身是视觉所见,而“香”应该是嗅觉或者味觉所感,这个时候他说云是香的,把视觉和嗅觉或味觉进行了沟通,这样一写颇耐人寻味,增加了诗作的艺术效果。
这让我想起了《内蒙古诗词》原来的编辑依岚老师一首诗中的一句:阳光有点甜。阳光,是视觉所感,甜,是味觉所感。这也是用了通感这种修辞手法。当时,我还不懂通感这种修辞手法,只感觉这一句太有特点了。想象一下,“阳光”有点“甜”,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感觉,所以,这样的句子我读完后一下就记住了,而且至今难忘。
再例如,王维《过香积寺》:
不知香积寺,数里入云峰。
古木无人径,深山何处钟。
泉声咽危石,日色冷青松。
薄暮空潭曲,安禅制毒龙。
其中“日色冷青松”,日色,为视觉所感;冷,则属于触觉所感。诗人把视觉与触觉相互沟通,属于通感。这个“冷”字,把日色那种“清淡”的状态表现了出来,具体而形象,也增加了诗味。
再如杜牧《秋夕》:
银烛秋光冷画屏,轻罗小扇扑流萤。
天阶夜色凉如水,卧看牛郎织女星。
第一句中,秋光,属于视觉,冷,属于触觉,诗人把视觉和触觉相互沟通,和上个例子一样,也是属于通感的修辞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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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互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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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文,又名互辞,是古代诗文中常用的一种修辞手法。即上下两句或一句话中的两个部分,看似各说各的事,互不相干,实则互相呼应,互相补充来表达一个句子的意思。这类句子比较特殊,文字上只交代一方,而意义彼此互补。理解时,要瞻前顾后,不能偏向哪一方,也不能把它割裂开来理解。这样,才能正确、完整,全面的掌握这类句子的真正意思。
互文一般常见的有单句互文和对句互文两种,下面我们分别来了解一下。
(一)、单句互文,就是在一个句子中的互文
也就是在同一句子中前后两个词语在意义上相互交错、渗透、补充。
例如:
烟笼寒水月笼沙。(杜牧《泊秦淮》
表面看起来好像应该理解为:“烟雾笼罩着寒水,月光笼罩着沙”,各说各的,其实不然,这一句的前后是互相渗透互相补充的。这样理解就不对了。这一句应理解为:烟雾笼罩着寒水也笼罩着沙;月光笼罩着沙也笼罩着寒水。这就是互文。
再如:秦时明月汉时关。(王昌龄《出塞》
简单从字面上看,“秦时明月汉时关”是“秦时明月照耀着汉时关塞”的意思。但不能这样理解,而应理解为: “秦汉时的明月照耀秦汉时的关塞”。即“明月依旧,关塞依旧,却物是人非”,更让人感受到战争的残酷和悲惨。句中的“秦”、“汉”、“关”、“月”四字是交错使用的。这也是互文。
(二)、对句互文,也叫互文相补。
对句互文就是下句中含有上句已经出现的词,上句里含有下句将要出现的词,上、下句的意义相互补充说明。
例如《木兰辞》里的:
“将军百战死,壮士十年归。”
按字面的解释是“将军经历千百次的战斗而后战死沙场,壮士从军十年凯旋归来。”这就不能不使人产生疑惑,为什么死去的都是将军,而归来的都是壮士呢?事实上,“将军”和“壮士”,“百战死”和“十年归”是互相渗透,互相说明,在意义上是兼顾的。这句话的正确的理解是:“将士(将军战士)们从军十年,经过千百次战斗,有的战死沙场,有的凯旋归来’。
又如辛弃疾《西江月》里的:
明月别枝惊鹊,清风半夜鸣蝉。
词中“惊”、“鸣”互文,正确的理解应为“(半夜里)明月升起,惊飞了树上的鸟鹊,惊醒了树上的眠蝉;轻拂的夜风中传来了鸟叫声和蝉鸣声。”这样理解,词的意境才更显丰富幽美。
互文的特征是“文省而意存”,互省互补。如“将军百战死,壮士十年归”(《木兰诗》),句前部分省去 “壮士”,句后部分省去“将军”,“将军”与“壮士”分置,前后互相交错补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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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移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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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移就”也称“转借”、“移用”,就是当甲乙两事物连在一起时,把原来属于甲事物的性状词语移用到乙事物上的一种修辞手法。也就是有意识的把描写甲事物的词语移用来描写乙事物上来。一般可分为移人于物、移物于人、移物于物三类。在古典诗词中较常见的是移人于物,即把描写人的词语移用来描写物,从侧面衬托人的思想感情,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。如:(宋·张舜民在《卖花声·题岳阳楼》)下阕中写道:
醉袖倚危栏,天淡云闲。何人此路得生还?回首夕阳红尽处,应是长安。
这是作者被贬至湖南郴州,途经岳阳楼时所写。作者在岳阳楼上遥望洞庭湖中的君山,触目伤怀,心中感到非常悲苦,因而独自一人饮酒,抚栏远望沉思。文中“醉袖倚危栏”一句运用了移就手法。人会醉,但衣袖不会醉,这里醉的本是词人自己,但他却说醉的是衣袖,所以是属于将描写人的词语移用到事物上的移就手法。注意,这个“醉”对“袖”是起修饰作用的。
又如岳飞在《满江红·写怀》上阕中写道:
怒发冲冠,凭栏处、潇潇雨歇。抬望眼、仰天长啸,壮怀激烈。三十功名尘与土,八千里路云和月。莫等闲、白了少年头,空悲切。
“怒”本是表示人的感情的,“发”本身没有“怒”的功能,但因为人怒极时头发会竖起来,就直接把“怒”移用为“发”的修饰语,即使是没有感情的头发也“怒”了,这就形象地将作者对敌愤怒憎恨、对国事的忧愤等思想感情,以及对驱逐敌寇收复失地的决心都有力地抒发了出来,加强了语言的表达力。也要注意,“怒”对“发”是起修饰作用的。所以,我们在用运“移就”这种修辞手法的时候要注意这一点。
“移就”这种修辞手法,看着好象用词不当,但正是这种不当,却创造出了一种美丽,创造出了一种意境,创造出了一种特殊的情调,产生了无穷的艺术魅力,收到了良好的修辞效果。
“移就”这种修辞手法,偶尔一用,会增加艺术效果,但是,如果一首诗中用多了反而有刻意雕琢的痕迹,就失去了艺术效果,所以要避免在一首作品中大量运用“移就”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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